被非法判三年半 上海六旬管龙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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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上海现年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管龙妹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在没有家人和律师到场的情况下,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如此判刑只是因为二零一四年六月管龙妹在给路人送了一张神韵光盘而被举报、构陷。

管龙妹

日前管龙妹已经就一审程序违法、判决无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上诉人有权选择合议庭的成员,法庭不得拒绝。而原审法院没有接受上诉人的要求,合议庭已经构成违法,其法律后果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管龙妹还同时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刘娟娟法官和石耀辉法官提出反控:被反控人在庭审过程中完全无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频频敲击法槌打断被告人、辩护人的发言,拒绝对回避、合议庭组成进行休庭讨论;被反控人刘娟娟甚至自行宣布上诉人(反控人)对公诉人的回避请求,完全视刑事诉讼法于无物。

被反控人明知或应知上诉人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仍然对上诉人进行审判,并且判决上诉人构成犯罪,属于典型的徇私枉法犯罪。

被反控人对上诉人(反控人)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造成反控人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同时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因此就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要求追究被反控人的刑事责任。

管龙妹曾因为不放弃信仰而先后身陷中共黑监狱共八年半。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一月被上海虹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期间,她曾经受到过吊铐、奴工、洗脑等酷刑折磨,体重从一百二十多斤,一下子瘦到皮包骨头。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管龙妹在浦东金杨地区被浦东金杨派出所伙同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浦东看守所,而后对她家进行洗劫,抢走几十本大法书和一百多盘神韵光盘等真相资料。

相关责任人: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国保处,地址:丁香路655号,邮编:200135,电话:2150614567,黄浩:13386280650,杨华瑜
金杨新村派出所,地址:金杨新村街道云山路1349号,邮编:200136,电话:02150614567*45688,电话:02150758492,杨旭东、陈罡、瞿江华、张理、徐琼
顾路派出所葛晓红、刘钧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电话:02164370176,施世东:13012865226,庞东升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地址:丁香路633号,邮编:200135,电话:02138794528,鲍建敏(女,承办检察官,电话:02150138620)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地址:丁香路611号,邮编:200135,总机:02138794518,刘娟娟(审判长)、石耀辉(审判员,电话:02138794518*11101,电话:02168541824)、王美玲(审判员)、陈洁(书记员,电话:021387945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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